打造13条省级示范街
根据要求,云南昆明结合实际,制定出《昆明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活动。活动以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提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百千万’示范工程的打造,就是要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示范群体,以此带动、促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稳步提高。”昨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云海说,未来四年,昆明将争取在全市创建3个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5条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3个以上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店、食堂),7个省级餐饮服务示范县(区、市),13条省级餐饮服务示范街,50个餐饮服务示范单位(店、食堂),500个市级和县级示范乡镇、示范街、示范单位。
示范店人员100%持健康证
创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要求申请的县市首先要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同时还要求辖区内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则要求申请街区,公众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满意率达到80%以上。
参选条件中,最为严厉的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店的申请。根据规定,申请单位必须建立并执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可追溯率达到100%,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同时,要求连续三年以上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根据考核标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照食品安全示范条件对申报的单位进行初选,对符合申报省级或国家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条件的,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推荐。
动态管理严格考核
根据《方案》,昆明市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示范街、示范单位的标准进行考核验收,确保示范工程建设取得实效。同时,昆明市还将对示范创建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省创建办每年定期对已授牌单位进行检验考核。对国家级、省级示范单位现场检查不合格的,由省级示范创建办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到位后再申报验收;对发生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将按创建工作有关要求,视情节给予警告、取消示范称号等处罚。
对示范创建工作有重点突破,探索出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县(市)区,经市创建领导小组考核确认,将授予示范单位荣誉;对已获得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荣誉的示范县(区、市)、示范街、示范单位,要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对示范单位已不符合创建标准或出现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予以取消示范单位荣誉,并向社会予以公布。通过严格考核和动态管理,切实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