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钢在海南考察质检工作时要求
落实12字方针 壮大质检事业
11月16日至19日,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委主任陈钢率总局督察组,对海南质检工作进行调研督察,并提出要求。
在海南期间,陈钢一行出席了中欧标准化工作组会议,考察了海口、三亚、琼海、保亭等地质检机构,听取了海南质检两局工作汇报。督察组认为,海南质检部门在国家质检总局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总局提出的12字方针,认真履行职责,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令人满意的好成绩。一是全面落实省部新的合作备忘录,紧紧围绕并融入地方经济建设,找到并贴近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二是结合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做了许多工作,积极主动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形成合力;三是在动植物疫情截获方面成绩突出;四是“为民服务、创新争优”活动有声有色。
陈钢对海南质检工作提出3点要求:一是要继续落实总局党组提出的“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检”12字方针,认真谋划2012年工作思路,为新的一年工作谋篇布局;二是要统筹兼顾,科学编制“十二五”规划,抓住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历史机遇,不断发展壮大海南质检事业;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新争优”活动,树立海南质检部门的良好形象,为海南地方经济建设服好务。
在海南期间,陈钢会见了海南省副省长李国梁,并就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质检工作进行了充分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