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布10项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科技进步,现批准《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等10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房间空气调节器(HJ/T 304-2006)
  
  二、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鞋类(HJ/T 305-2006)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彩色电视广播接收机(HJ/T 306-2006)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HJ/T 307-2006)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家用电动洗衣机(HJ/T 308-2006)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毛纺织品(HJ/T 309-2006)
  
  七、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盘式蚊香(HJ/T 310-2006)
  
  八、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燃气灶具(HJ/T 311-2006)
  
  九、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HJ/T 312-2006)
  
  十、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HJ/T 313-2006)
  
  以上标准为指导性标准,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国家环保总局网站(www.sepa.gov.cn)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标准废止:
  
  一、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噪声房间空气调节器(HJBZ 18-2000)
  
  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鞋类(HBC 25-2004)
  
  三、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低辐射彩色电视机(HJBZ 33-1999)
  
  四、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生态纺织品(HJBZ 30-2000)
  
  五、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低噪声洗衣机(HJBZ 17-1997)
  
  六、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防虫蛀毛纺织品(HJBZ 11-1996)
  
  七、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无烟盘式蚊香(HBC 11-2002)
  
  八、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排放燃气灶具(HJBZ 19-1997)
  
  九、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制品(HBC 24-2004)
  
  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微型计算机、显示器(HBC 15-2002)
  
  特此公告。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标准研究所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2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