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番茄酱》行业标准草案稿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区分番茄酱和番茄沙司的不同,中国调味品协会(简称协会)组织行业内的专家和相关企业制定了《番茄调味酱》行业标准草案稿(见附件1)。为了使该标准更加全面、准确,在生产和管理实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经协会秘书处研究决定,向各有关单位和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
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对标准草案稿提出意见,按意见反馈表的格式(见附件2),及时反馈于协会秘书处,我们将酌情予以采纳,并提交专家予以讨论。
特此通知。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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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番茄调味酱》行业标准草案稿.doc
附件2: 意见反馈表.doc
中国调味品协会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番茄调味酱(讨论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调味品协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首次发布
番茄调味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番茄调味酱的术语、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第3章所指的番茄调味酱。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4789.2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
GB/T 4789.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
GB/T 4789.10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
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6 食品中锡的测定
GB 5461 食用盐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1671 果蔬罐头卫生标准
GB/T 12457 食品中氯化钠的测定方法
GB/T 14215 番茄酱罐头
GB/T 14769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NY/T 956 番茄酱
SB 10337 配制食醋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番茄调味酱
以浓缩番茄酱、食用改良淀粉为主要原料,允许添加食用盐、食醋、食用着色剂等为辅料经调配、杀菌、灌装而成的复合调味品。
4 要求
4.1 主要原料和辅料
4.1.1 浓缩番茄酱应符合NY/T 956的规定
4.1.2 改良食用淀粉:必须选用食品级淀粉原料进行改良。
4.1.3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1.4食醋:应符合SB 10337的规定。
4.1.4 食用盐:应符合GB 5461的规定。
4.1.5 食品添加剂:应选用GB 2760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并应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
4.2 感官特性
感官特性应符合表1的规定
4.3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
4.4 微生物指标
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3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5.1.1 色泽、组织形态
取50g样品倒入白色瓷盘中,在亮处用肉眼观察,检查其色泽、形态及杂质。
5.1.2 滋味及气味
取50g样品倒入透明杯中,嗅其香味,然后品尝,评定是否可口。
5.2 理化检验
5.2.1 总固形物
按GB/T 14769进行测定。
5.2.2 番茄红素
按GB/T 14215-1993中附录A进行测定。
5.2.3 食用盐
按GB/T 12457进行测定。
5.2.4 总砷
按GB/T 5009.11进行测定。
5.2.5 铅
按GB/T 5009.12进行测定。
5.2.6 锡
按GB/T 5009.16进行测定。
5.3 微生物检验
5.3.1 菌落总数
按GB/T 4789.2进行测定。
5.3.2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进行测定。
5.3.3 致病菌
分别按GB/T 4789.4、GB/T 4789.5、GB/T 4789.10进行检验。
5.3.4 霉菌计数
按GB/T 4789.15进行测定。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特性、总固形物、番茄红素、食用盐、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包装、标签。
6.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本标准中规定的全部要求。型式检验应每季度进行一次,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
a)更改主要原辅材料或更改关键工艺;
b)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c)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6.3 组批
同一生产班次,工艺条件相同的同一条生产线的质量均一的产品为一批。
6.4 抽样方法及数量
从每组批产品的不同部位随机抽取10包装,总净含量不少于2kg,分别做感官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留样。其中净含量抽样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5]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进行。
6.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项目或型式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判为合格品。
7 标签
标签的标识内容应符合GB 7718的规定。产品名称应标为“番茄调味酱”
8 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包装
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卫生标准
8.2 运输
运输工具要清洁、卫生、无杂物、不应与有毒物品混装、混运。
8.3 贮存
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仓库内,避免太阳暴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