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群众举报,绥滨县部分粮油商店经销的大米定量包装不符合规定。近日,黑龙江省绥滨县质监局依法对全县20余家粮油商店经销的大米定量包装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经查,部分商店经销的大米外包装袋标注净含量25Kg,经执法人员和检定人员现场检测(检测用的计量器具,均在2011年10月经绥滨县计量检定测试所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每袋平均净含量为24Kg。该行为已违反了《定量包装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此项工作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