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饲料兽药投入品监管。实行专项整治和日常明查暗访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投入品质量安全。
二是加强生产环节监管。全面推进追溯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规模户(场)养殖记录制度,加强对禁用药、限用药和休药期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无公害畜产品标识管理,抓好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落实。
三是加强乳品质量安全监管。认真贯彻《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规范生鲜奶质量监管工作。
四是加强检疫执法监督。严格检疫“四到位”工作责任制,全面推行活禽和白条禽检疫标识管理制度,确保了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率均达100%。
五是加强畜产品质量检测。全市全年加强对抗生素、生长素、色素、瘦肉精、蛋白精(俗称“三素两精”)等违禁物质和磺胺等药物残留的检测,均未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