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将对《上海市产品质量条例(草案)》进行审议。11月8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听取了上海市质量技监局所作的法规草案解读报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延照、杨定华、吴汉民,秘书长姚明宝出席会议。会上,上海市质量技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黄小路从修订《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的必要性、起草经过、主要思路和主要内容等几个方面作了汇报,并就为何修改条例名称,如何推进企业强化其产品质量主体的责任、形成政府监管部门整体合力、探索建立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等主要问题进行了重点解读,还现场回答了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的询问。
上海市质监局副局长沈伟民及上海市质监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