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的安全主体责任,预防电梯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乘梯,11月7日上午,山东省淄博市质监局博山分局对全区电梯使用单位和在博山区开展电梯维保业务的维保家单位召开了电梯安全会议。
会议主要传达落实了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印发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鲁质监特便字[2011]469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住宅电梯使用安全管理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 100号)和淄博市质监局《关于印发淄博市电梯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淄质监特字[2011]19号)文件精神,要求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进行自查自纠,按照市局方案要求,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下一步,淄博市质监局博山分局将协调特检分院对辖区内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整治排查,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