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好城市运行安全,深刻吸取“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上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会同相关部门和设计院对《住宅设计标准》进行了局部修订,重点是针对目前本市公共消防安全的薄弱环节,加强居民住宅消防硬件设施建设,确保住宅设计满足防火安全的要求。该标准将于1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此次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新增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喷水灭火系统、报警装置、应急广播装置、避难层(区)等条文,明确了在住宅户内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居民小区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疏散通道等处增设消防安全警示标识,并对住宅设计所涉及的总体结构、公共部位、构配件、给排水、电气及智能等环节的条文进行了修改。
同时,针对本市城镇新建商品住宅中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数量日趋增多的现状,为切实增强城市高层建筑及超高层建筑的扑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新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增加,特别明确:在高层住宅共用部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手动报警、应急广播装置;在超高层住宅内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避难区。对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将结合修缮或改建工程,增设、改善其消防设施。
据悉,为确保新修订的《住宅设计标准》有效实施,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将于近期组织对相关设计院开展该标准的宣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