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检验检疫局四项举措完成了2011年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性监督检查工作。一是“统一监管,集中执法”。将认证监管工作与对企业的日常监管结合起来,不仅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行政执法成本,而且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二是在检查中引入风险分析理念,对产品风险大、敏感度高的企业作重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严密跟踪整改;三是在实施行政监管的同时深入走访企业,通过访求问需,寓监管于服务,实现监管与服务的有机融合,指导并帮助企业深化对管理体系标准的理解和应用;四是对包括食品、轻工、机械、电子、冶金、家具、包装、农产品、体育用品、金属材料等行业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增强了认证监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此次检查,共抽查外贸出口企业100家,涉及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大管理体系,派出行政监管人员326人次,对检查中发现的34家涉及50余项问题的企业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并对企业整改进行跟踪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