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质量兴市”战略,大力加强质量工作,切实提升企业竞争力,云南省玉溪市质监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五项措施,稳步推进“质量兴市”工作。
一是认真履行“质量兴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动“质量兴市”工作全面启动。起草并通过市政府审核印发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市战略的意见》,印发了《玉溪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各工作组和办公室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关于印发〈玉溪市实施质量兴市战略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将实施质量兴市战略工作主要任务进行了分解,并成立了工业产品、农产品、建设工程、服务及环境质量五个工作组,明确了各个工作组的负责人及相关职责;加强组织建设,协助各县区落实“质量兴县(区)”工作,目前,全市八县二区已全部召开质量兴县(区)工作会议,通过设立机构、落实经费、确定工作目标、结合地方特色制定措施等方式,各县(区)质量振兴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是加快“质量走廊”建设工作。玉溪市质监局结合玉溪质量工作实际,制定了《玉溪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开展“质量走廊”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玉质监局发〔2011〕59号),大力推进“质量走廊”建设。截止日前,我局出资16万元在昆玉高速公路桥架上制作宣传牌架1块,在华宁县优质早熟柑桔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公路沿线制作安装3块大型宣传牌,鼓励和引导8家企业在76块户外广告牌中加入创建“质量走廊”主题,有力促进了“质量兴市”工作的开展。
三是大力推进“质量兴企”,夯实质量基础。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提高企业竞争力,必须强化企业在质量兴市进程中的主体地位。玉溪市质监局加强质量管理,在充分征求质量兴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玉溪名牌产品奖励办法》、《玉溪市标准化创新贡献奖励办法》等办法,引导企业及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改进质量管理方法,提升质量水平,着力培育和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快“质量兴市”工作的推进和深入。
四是全面履行“打假制劣”行政职能,加强质量监管。在质量监管工作中,着力对消费者反映强烈、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领域制假售假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市质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执法车辆350余车次,立案36件,结案29件,有力净化了市场环境,为“质量兴市”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五是切实加大“质量兴市”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把宣传“质量兴市”作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3.15”和“质量月”活动期间,玉溪质监局组织开展了以“关注民生、质量兴市”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以人流密集处设置展示台、宣传栏进行“质量兴市”宣传,现场发放各类资料2000余份,让“以质量促生产,以生产促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组织26家名优企业负责人召开座谈会,积极引导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建设,努力做到总体目标明确、年度计划清晰,积极稳妥地推进“质量兴市”活动向纵深开展。 为贯彻落实“质量兴市”战略,大力加强质量工作,切实提升企业竞争力,玉溪市质监局认真履行职责,采取五项措施,稳步推进“质量兴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