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掌控全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情况,实行药监部门和企业联动的动态监控,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正式实施药品生产企业安全信息员制度。
根据制度要求,安全信息员由药品生产企业从在职人员中选聘,职责是收集、整理及向企业负责人和药监部门上报相关信息、资料,及时将药监部门有关政策信息向企业相关负责人传达汇报,并督促企业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政策信息及要求。安全信息员聘期为两年,药品监管部门将按年度对药品生产安全信息员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考评。
该项制度通过加强政企互动和层级责任管理,既可及时把药品生产安全信息上传下达到具体个人,又可有效督促药品生产企业在第一时间向监管部门报送药品安全隐患等各类信息,并配合和协助药监部门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