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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再次部署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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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近期,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省教育厅再次下发通知,就进一步做好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好食物中毒预防控制工作。全省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把加强学校、托幼机构食物中毒预防与控制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是突出重点,不留死角,保证在校师生饮食卫生安全。各地要立即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成检查组,对各类学校食堂尤其是中小学和托幼机构食堂进行拉网式检查,不留死角。

  三是通力协作,紧密配合,确保各监管环节无缝衔接。积极协调工商、质监部门加大对学校、托幼机构周围的食品流动摊点治理整顿,对无证摊点要坚决取缔;加大对儿童食品、冰糕等冷冻饮品的监管力度,严肃查处食品生产经营违法行为;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要及时相互通报监管信息,确保食品各环节无缝衔接。

  四是明确责任,畅通信息,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各地要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工作,明确责任,加强值守,保持信息畅通,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管理。

  五是加强管理,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宣传活动,特别是学校、托幼机构应加强对学生宣传教育,把食品安全纳入学生健康教育的重点内容,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学生的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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