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11日,日本宣布制定了“关于《燃气管理公用事业法》技术要求的法令” 的修正案和“关于《确保安全和液化石油气最优化处理法》技术要求的法令”的修正案。主要内容包括:修订关于燃气消费品结构的技术法规,以防止对安全装置的违法简易改装,并增强其耐用性强度;修订该技术法规,强制性要求其配备防止不完全燃烧的设备;作为强制性要求,规定了安全装置上的自动防故障装置设计;提高验收标准,以缩短安全装置启动到完全停止气体供应之间的允许时间。
该技术法规涉及的产品有:燃气快速热水器、带煤气燃烧器的浴池锅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