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一旦与魔术“结合”,它们的后代会是个啥模样?这里,有请南方消费者陈某给这个宝贝儿绘制一副“肖像”。
去年某日,陈先生在电视上看到一则购物增高产品的广告,该产品声称可以使人“3个月增高10厘米”,而且还有真人演示的画面。他信以为真,当即掏了6000多元买下。不料服用一年,连1厘米也没“拔”上去。陈先生深感疑惑,为啥电视里的模特全都“嗖嗖”地往上窜,我这个头儿却按兵不动呢?一问,原来人家运用了电脑特技。据业内人士透露:“模特身高发生巨变的画面,只需运用简单的剪接和叠放技术就能做到。”瞧,这不就是印证了从前百姓对民间魔术的形容吗———“眼睛一眨,母鸡变鸭。”
如今的广告圈儿,更像是“魔术家”献艺的舞台。很普通的一辆汽车,车壳竟能折射出宝石般的光泽;至于服几粒药丸、抹几层膏啊霜的,胖姐姐瘦成了“林黛玉”,傻小子立即变“神童”之类的神话更是比比皆是。在众多作品中,对“特技”一往情深的,还应属化妆品。这类广告一律画面像天堂,美眉如天使,不把您逗得立马掏钱绝不收兵。可是当你将上述商品买到手时,才发现它们原本一个个灰头耷脸,瘦小枯干,甚至中看不中用。
眼下,这类“魔术广告”不仅活跃于电视屏幕和精美报刊上,还能在市场上“繁衍”出许多神似形不似的“徒子徒孙”。譬如在许多女士服装专卖店里,经常竖立着一面“瘦体镜”。这面镜子妙就妙在,它能使体型较胖的顾客看上去要苗条几圈。人一美丽,心情就好,买件衣服又岂在话下?只有转回家中,消费者方才发觉又上一当。
广告界和客户联手,频频使用“特技”的动因极其简单:共同牟利。长期以来,某些不良广告制作商如同一伙“美丽的帮凶”,在非法与合法之间“走钢丝”,故意误导和诱导消费者跌入误区。每天,在各种媒体上,一批批吹牛广告、炒作广告、兑水广告以及虚假广告频繁冒头,害得监管部门活像旧时的“洗衣女工”,通常要费很大的力气,才能拧干净其中大量的“水分”。所以,必须从源头抓起,加强对广告制作单位的管理,要求所有从业人员都明白:职业道德绝不是一句空话。在工作中不能由着客户的性子发挥,更不能以牺牲消费者利益为代价,大搞什么“障目法”、“瘦身术”、“假天然”之类的把戏。
有关人士曾严肃指出,由于广告“造假”已经具有合伙诈骗的嫌疑,因而应对那些违背客观规律、给消费者带来损失和痛苦的行为,一律追究其连带责任。也就是说,光处分厂商不行,还要将广告制作者一并领到前台曝光。前面说过的“服药增高”便为一例,既然已经证明有关厂家侵犯了消费者权益,那些“电脑特技”专家的“功绩”又岂容抹杀?
众所周知,魔术是迷人的艺术,而特技飞行员和特技演员,都是受人尊敬的职业,但绝对不能允许广告制作商混入其中。鉴于目前某些广告“特技”动作过于生猛,“魔术表演”实在模糊不清,已对消费者造成深深伤害,我建议,除了必要的惩戒措施外,还应责令违规广告商再做一件事:就是罚他们将“真实”和“诚信”这两个词各抄写500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