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水平,强化社会监督,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促进企业自律诚信经营,云南省怒江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州积极推行餐饮单位“脸谱”管理制度,根据“脸谱”标识实施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和监督结果公示。
通过组织餐饮店业务培训、进户宣传动员等活动,从400家餐饮单位中遴选出消费较为集中、规模较大、人员较多的38个大中型餐饮单位为首批试点单位,通过严格评比,2家被评为“笑脸”,30家评为“平脸”,6家正在整改之中。对“笑脸”单位的监督检查一年不少于6次,期间受到投诉,将增加监督频次并重新进行考评,发现卫生情况差等不良情况,立即摘牌;对平脸、哭脸的单位限期整改后,3天后可申请复核,如达到相关要求,可更改表情。
实行“脸谱”管理不但维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做到知情消费,还有助于引导餐饮单位自律诚信经营,促进其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