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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宝清县采取四项措施加强小作坊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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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严格执行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扎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整治工作,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黑龙江省宝清县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

  一是加强监管,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全面实施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制,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认识到生产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签订《小型食品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进一步完善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加强巡查,实施小作坊动态管理。完善对辖区内所有纳入监管网的小作坊的档案,并及时更新,特别关注对新增小作坊的管理,保证不出现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

  三是加强培训,提高经营者管理技能。促使小作坊经营者增强社会责任感,保证生产环境和生产技术达到标准要求,提高保证食品安全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加强宣传,提高经营者守法意识。借助新闻媒体大力开展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让广大消费者掌握更多的识假辨假常识,同时督促小作坊生产经营者树立诚信守法的经营理念。

作者:佚名 来源:黑龙江省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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