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制度。以企业质量档案为基础,以产品质量信用记录为重点,以企业资质、良好信用、不良信用信息为主要内容,建立企业质量信用评价体系,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管理;探索质量信用等级在评奖、评先、税收、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应用,纳入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
二是不断拓展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集贸市场电子秤统一配置、管理、检定和维修的“四统一”模式,在加油站、液化气充装站、机动车安检机构开展计量诚信体系建设活动上,今年启动餐饮业(酒楼)、商店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与我市23家大型商场签订并向社会公开计量诚信承诺。
三是加强认证中介机构诚信建设。宣贯《认证机构管理办法》,出台《认证活动备案管理办法》,强化认证中介机构法律意识;召开辖区认证中介组织行业自律座谈会,签订《在厦认证中介组织自律承诺书》,开展同行评议,强化认证中介组织主体责任;加强认证活动监管,构建信息监管与诚信评估体系,在厦门市中介组织信用信息平台发布我市检验检测市场中介机构良好信用信息69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