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计量院完成了全区前三季度眼镜产品生产许可发证/换证时配装眼镜产品质量的检验工作,共计检验配装眼镜67批次,合格59批次,批次合格率为88.1%。
检验不合格项主要为眼镜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和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超过国家允许标准,这些没有达到国家标准的眼镜会给眼镜佩戴者造成头晕、视物不清、近视度数加深等危害。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区眼镜店存在无证营业或生产许可证资质过期不按时申请验审换证现象。个别眼镜店为了逃避办证或换证时的资质审验费及眼镜产品检验费,故意不办证或到期换证。还有一部分眼镜店不具备验光配镜生产加工条件,达不到办理眼镜生产许可资质的要求,仍然从事验光配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