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农业部印发三个动物产地检疫规程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

  为规范犬、猫和兔的产地检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我部制定了《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和《兔产地检疫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犬产地检疫规程》

     2.《猫产地检疫规程》

     3.《兔产地检疫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1年10月24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