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县内验配眼镜企业的生产加工、销售行为,近日,黑龙江省林口县质监局组织召开了验配眼镜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和法律法规宣贯会。
林口县质监局向企业宣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及《验配眼镜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对县域内眼镜制验配企业的现状、取证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提出了此次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强调监管与服务相结合,对已取证、拟取证和纯销售眼镜单位采取不同的方式实行分类监管,一是要求取证单位强化质量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持续保持规范有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二是对无条件申请许可证的眼镜单位,实施销售眼镜规范承诺,签订承诺书。对大明眼镜店、金得利眼镜店、康龄眼镜商店的在用焦度仪、验光配镜箱、电脑验光仪等9台(件)进行了建档备案。同时,还将建立健全眼镜店的“配、验、检、保、监”长效计量监管机制,以保证消费者能够配戴上合格、放心的眼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