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引导企业走向质量强企的发展道路,进一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浙江省嵊州市通过采四个强化,积极推进企业质量星级管理等级评价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激励。嵊州市政府出台《嵊州市质量强市建设工作奖励暂行办法》(嵊政办〔2011〕139号)文件,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被绍兴市政府评定为五星级企业的各奖励5万元,评定为四星级企业的各奖励3万元,评定三星级企业的各奖励2万元。
二是强化工作协调。嵊州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质量强市工作会议对企业质量星级管理等级评价工作进行专项协调,充分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确保该评价工作顺利进行。质监、发改、环保、经信、建管、统计、安监、工商、药监等相关部门与领带、服装、厨具等十大行业协会都把这项工作作为质量强市的重要内容来抓,作为完成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基本要求来对待。
三是强化宣传发动。首先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企业质量星级管理等级评价工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其次通过召开动员大会、逐家走访鼓励动员企业积极参与评比活动;最后开通短信平台,及时告知有关评比条件、工作进展等情况。
四是强化审核评价。强市办在认真审核申报资料,检查申报企业是否达到基本条件的规定和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征求统计、环保、建管、安监、质监等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作出评价。同时,组织专家组,对照《绍兴市企业质量星级管理评价标准》要求,严格组织现场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