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山东省临沂市质监局召开阳光案审会,对临沂市某宾馆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及某化肥公司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2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市政府法制办、兰山区法院专家,临沂市资源再生协会、远通集团等社会团体、企业负责人作为社会代表受邀出席会议,临沂市质监局监察室对案审进行了全程监督。会上,各位专家和社会代表对案件审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一致对临沂市质监局秉公执法、阳光办案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
为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质监、法制质监建设,自2010年,临沂市质监局在全市系统开展以说理式执法、阳光取证、网上办案、阳光案审、结案回访为主要内容的“阳光执法工程”。
经过三年多的探索和实践,“阳光执法工程”逐步实现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今年以来,全市系统仅阳光案审就进行了35场,行政执法工作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高。通过阳光执法工程的推进,全市质监系统执法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了显著提高,社会公信力得到有力提升,在社会上树立起了“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