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山东省临沂市认真落实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全面加强质量管理,有效提高了产品品质,改善了品牌形象。
一是品牌创建成效显著。在全省率先设置市长质量奖,大力推进市级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培植了一批名优产品和知名品牌。目前,全市拥有中国名牌产品7个、中国驰名商标21件、中国地理标志商标13件;山东名牌产品109个、山东省服务名牌11个、山东省著名商标159件;板材、复合肥生产被国家命名为优质产品生产基地。
二是标准体系不断完善。累计成立24个标准联盟,发布28项联盟标准,是全省成立标准联盟和发布联盟标准最多的市。先后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49项、行业标准39项、省地方标准21项,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434项,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2项。目前,全市主要工业品企业标准覆盖率达到98%,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率由“十一五”初的67%提高到92%,检定率同比提高27.6个百分点,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三是监管水平明显提高。层层落实了《产品质量安全目标责任书》,并将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全市基本形成了纵到底、横到边的监管网络,有效保证了产品质量安全。2010年,全市重点工业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88.6%,同比提高2.5个百分点;定期监督检查合格率90.5%,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食品抽检合格率88.6%,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率、检验率分别达到100%、98%以上;建设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率达到99%;环境质量大幅提升,我市获得了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中国绿色经济十佳城市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