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质量安全承诺制。企业法定代表人要向当地政府、监管部门和社会公开承诺,承担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人的责任与义务。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承诺,并在企业显著位置上墙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落实岗位责任考核制。企业要明确质量管理人员的职责,根据生产过程明确质量控制关键点和责任人,并根据质量控制关键点的要求,制订作业指导书,建立和完善质量控制关键点的工作记录;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苗头及时处置,出现问题积极应对。同时,定期不定期地对质量控制关键点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与奖惩措施挂钩。层层把好质量关,确保上一道工序的不合格品不流向下一道工序。
三是建立自查自纠召回制。企业要确定专门的质量管理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生产情况、质量情况、检验情况和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反映,并落实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予以整改,整改情况必须记录在案。同时,建立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落实召回产品的处置规定,并记录在案。通过自查自纠,使企业保持满足质量控制要求的生产条件和能力。
四是建立质量分析会议制。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任组长,各相关部门和车间、班组负责人参与的质量分析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产品生产加工过程的质量状况,制订质量问题的整改措施,提出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质量分析联席会议的内容必须记录在案。质量分析联席会议对企业内部的产品质量问题的争议有最终的决定权。
五是建立人员教育培训制。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制订全员教育培训计划。特别是对质量控制关键点的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更要加强培训。
六是完善进销台账溯源制。企业要对购进的原材料、辅料等必须全面索证索票,并建立规范台帐,做到手续、资料齐全,相关票证完整,建立票证档案,做到不合格原料不进厂。同时,要完善销售台账,明确出厂产品的流向,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七是执行产品标准登记备案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制。企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建立检验室,配备必要的检验设备,并确保检验设备在有效期内使用。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要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登记备案。同时,要对出厂销售的产品,按标准规定的批次要求进行检验,做到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确保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