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冲突是行政权力异化的表现,是产生腐败现象的重要根源,如果不用机制制度加以合理疏导和解决,明确公职人员与服务对象在业务交往中的界限,提前阻断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渠道和路径,就会破坏执法公正,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打乱社会公平正义与平安稳定,损害党的执政基础。为此,从源头上防止利益冲突,筑牢廉政“防护墙”,防止公权私用、滥用,刻不容缓。
着眼于加强预防,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教育提醒机制。加强理想信念和公职人员岗位廉政教育。把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贯穿始终,通过“纪律教育月”、廉政党课、读书思廉等一系列日常教育和专题教育相结合,深入学习《党章》、《廉政准则》等重要规定。开展公职人员岗位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训,根据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实际分类施教,突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使检验检疫人员明确自身岗位廉政行为规范,认清利益冲突问题的本质及其危害,树立防止利益冲突的观念,增强正确处理利益冲突的能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传统宣教平台为阵地,举办廉政书法摄影展、廉政漫画展、警言警句展等主题展览,建立“清风室”、廉政书架,变单纯灌输为全员参与,营造崇廉尚洁良好氛围。以现代传媒平台为依托,开设“廉政在线”网页,发送手机廉政短信,装置廉政屏保,增强教育互动性,拓展教育空间,增强检验检疫人员廉洁从政自觉性。
着眼于科学规范,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体系。以领导干部管理为重点。健全议事规则、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重点是建立利益回避制度,规范公共权力运行,消除重人情轻规则、办事靠关系等陋习。以检验检疫执法管理为切入点。健全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落实“清理依据、明确职责、定岗定责、检查考核、落实奖惩”的行政执法责任制。重点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制度,规范裁量权的行使,积极推进“阳光执法”。以人、财、物为关键点,健全绩效考核、专项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等规定。重点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有选择性地加大政府采购委托代理机构采购的力度,对纳入合格供应商的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评价和验证,研究建立政府采购绩效的评估体系,对政府采购过程实施效果进行一系列跟踪评估,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杜绝不廉洁行为。
着眼于多维制衡,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监督机制。优化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建立“集中审单、重点抽单、指定检验”的工作方式,按照出口产品的特征和风险建立较完善的抽单规则,交叉指定检验人员或者稽查人员开展现场检验和稽察,解决检验员“专管”企业的现象,防止检验检疫人员与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或利益共享。强化“三重一大”为重点领域的监督力度。对重要人事任免和干部选拔任用,在局党组讨论前征求廉政方面的意见;对政府采购和大额资金使用,建立前期调研制度,实行纪检监察干部现场监督,并签订“廉政合同”、收取廉政保证金;对重大工程和项目,建立回避制度,现场设置公示牌,推动项目规划、决策和执行公开透明。深化业务工作质量稽查模式。构建以“理论测试、现场跟踪、单证抽查”三者为主体的“三效合一”工作质量稽察模式,开辟多样化的稽察方式,通过查找检验检疫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工作质量问题或隐患,发现和查处可能隐藏的利益冲突现象或违法、腐败行为。
着眼于科技创新,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信息公开机制。完善行政电子监察系统。引入现代信息和网络技术,设立固化的、公开的行政权力运作流程和行政事务操作标准,重点建立行政审批、行政处罚、检验检疫执法过程的电子监察系统,充分运行电子监察真实具体与实时高效的优势,发挥信息汇总与监测分析功能,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预警、评估及信息服务。完善信息公开系统。以信息查询、在线办事为核心,以实现检验检疫与服务对象网上信息交互为目标,全面打造检验检疫对外服务平台,实现通知公告集中发布、检验检疫信息全方位查询等功能,不断提升检验检疫业务办理透明度,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建立舆情监测队伍建设,随时监测相关网络媒体,及时监控网络热点和异常情况,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第一时间发现和收集有价值、有分量的反腐倡廉舆情信息,做好廉情预警工作。
(宁波检验检疫局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