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浙江省长兴县质监局采取四项措施,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以确保节日期间食品质量安全。
一是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节日期间,食品消费集中,市场需求旺盛,是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时期,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尤为重要。长兴县质监局组织召开了节日热销产品如粮油、炒货类、桶装饮用水等产品的生产企业会议,明确食品生产者为第一责任人意识,要求企业高度重视,切实以对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采取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针对节日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深入开展“食品添加剂”、“地沟油”、“PET水桶”等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加大对节日热销产品如粮油、炒货类、桶装饮用水等产品的检查和抽检力度,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防范和处置。
三是增强意识,强化宣传。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倡诚信守法经营,科学引导消费,进一步增强食品生产者第一责任人意识,提高公众食品安全风险意识和依法维权意识,努力营造人人关心、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严格值守,强化管理。节日期间,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保证通讯畅通,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做好相关记录。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重要信息随时报告。进一步细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认真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全局上下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认真快速处理各类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信息快速反应,及时采取预防性措施,力争将食品安全事件消灭在萌芽状态,将损失减少到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