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工商局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处长孔凡哲接受本报记者专访,介绍了今年前八个月查获的食品安全违法十大典型案例。
经营含有违禁药物的冷冻猪喉头案。3月30日,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对长沙市雨花区某食品经营部销售的猪喉头进行了抽样检测。经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复检,样品被检出违禁药物沙丁胺醇(瘦肉精的一种)长沙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雨花分局依法没收冷冻猪喉头758件、计7580公斤,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经营非法添加苏丹红红油豆瓣案。5月16日,耒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抽样检测中发现,某干货批发部销售的红油豆瓣样品含有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苏丹红一号。经查,该批红油豆瓣是湖北省宜城市某厂家一名推销员上门推销的。当事人共购进35件,已销售5件,货值金额1120元,耒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没收扣押的30件红油豆瓣;罚款8000元。
经营死因不明的问题猪肉案。4月13日,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分局对该市某市场检查时发现,经营者黎某销售的猪肉在外观上有明显病死猪肉的特点,销售价格6元/斤,明显偏低。经该分局立案查明,该批猪肉为死因不明猪肉,共55斤,系一魏姓男子送至当事人黎某的肉摊点销售。至查获时止,当事人已销售20斤,销售额120元,违法获利24元。岳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岳阳楼分局依法作出了没收并销毁余下的35斤问题猪肉、没收违法所得24元、罚款12976元的行政处罚。
经营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5月4日,郴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查获一起利用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食品案件,调查后发现该问题食品由陈某等五人进行销售,遂将案件线索移送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郴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陈某等五人于2011年1-4月分别购进陈某利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货值30000元,经检测,该食品铝残留量和菌落总数严重超标。郴州市工商局依法对陈某等五人分别处以罚款25000元。
经营过期食品案。6月8日,娄底市新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巡查中发现个体户陈某经营的食品中有过期月饼。经查,当事人陈某于2010年9月购进生产日期为2010年9月1日、保质期4个月的月饼200个。当事人在保质期外继续销售上述食品45个,新化县工商局依法没收剩余过期月饼10个;没收违法所得45元;处罚款5000元。
经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案。据举报,长沙市雨花区个体工商刘某涉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葡萄酒。经查明:当事人刘某在未索取厂家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不明渠道购进“华夏酒庄”干红、“华夏长城”窖藏干红珍藏版等四个品牌的葡萄酒总计4840箱,货值51302元。以上系列葡萄酒的“华夏”“长城”等字样及图案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华夏”“长城”等字样及图案注册商标相近,侵犯了其商标持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雨花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没收侵权商品,处以罚款100000元。
篡改食品标签案。7月13日,常德市工商行局鼎城分局接群众举报:某小区附近三个仓库被告某公司篡改沙琪玛、龟苓膏等临过期和已过期食品的标签并销售到小商店、超市。经查,某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常德分公司于2010年11月1日-12月10日先后四次,共计销售了拆换包装某品牌鸡蛋沙琪玛(临过期)186件,获销货款15116.95元。2011年6月28日-7月5日,当事人又篡改了“生活妙方”系列龟苓膏(已过期)、“森和堂”牌系列龟苓膏(已过期)的生产日期,共计销售81件,获销货款3305元。鼎城分局作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上述违法行为;没收已改换标签的鸡蛋沙琪玛、龟苓膏及相关工具;处罚款73000元。
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5月13日,湘乡市工商局在该市某粮食食品综合商店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货架上摆放的2瓶荞头未贴标签。经查,当事人于2011年3月21日从湘潭市某食品杂调料批发部购进该批瓶装荞头,共3件18瓶,销售价10元/瓶,货值180元。案发时已销售16瓶,获利18.2元。湘乡市工商局依法没收无标签的瓶装荞头2瓶;罚款4000元。
不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2010年12月,湘西自治州食品经营者舒某在没有查验供货者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情况下,以68元/件的价格购进某品牌白酒200件,且未建立食品进货台账。2011年3月22日,湘西自治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下达了《责令改通知书》,责令其在10日内补齐食品进货台账及其它相关手续。2011年5月13日,该局执法人员发现,食品经营者舒某仍然没有建立食品进销货台账、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湘西自治州工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
无照经营焦亚硫酸钠案。经群众举报,5月29日,祁东县工商局黄土铺工商所在检查时发现周某等三人无照经营焦亚硫酸钠。当事人违反了《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无照经营的行为。执法人员当即责令其暂停销售,并现场封存焦亚硫酸钠7吨。2011年6月2日,祁东县黄花协会组织包括周某等三人在内的经营户统一办理了营执照。黄土铺工商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了对上述7吨焦亚硫酸钠的封存,对周某等三人共处罚款5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