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将至,为保证液化气的安全使用,确保广大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对全县各液化气站、乡镇销售网点开展了专项安全大检查。
此次专项执法行动为期一周,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气瓶充装、是否未按充装安全操作规程执行、充装超期未检、不合格气瓶的、充装非自有气瓶及非托管的气瓶、擅自改动气瓶充装单位标志和编号钢印、未依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证书上岗作业等五类违法行为。
检查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个别液化气站还存在短斤少两的行为。由于液化气钢瓶在使用后,瓶底会有部分残留液,按规定,液化气站在对钢瓶重新充气前,必须对超过1公斤气体重新抽取在充气,但液化气站并没有执行;二是个别液化气站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
对存在问题的充装单位,执法人员当即要求其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营业。下一步,平邑县质监局将加大气瓶安全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规范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行为,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合格气瓶进入千家万户,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