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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南扎实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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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山东省沂南县质监局按照省、市局安排部署,专门成立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沂南县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的方案》,并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农村食品安全。

  一是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坚持“政府领导、从严监督、规范提升、逐步减少、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不断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的小作坊,依法严厉查处并及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二是加强对产品面向农村销售的中小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从严开展对获证中小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标识标注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获证生产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取证条件的,依法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农村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于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样检验等工作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标注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始终保持对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是大力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查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消费。充分利用九月份“质量月”的有利时机强化宣传工作,采取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学生儿童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对质量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及时发布公告,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辩劣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

作者:王国平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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