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地沟油”等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目标,山东费县质监局以七类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地沟油”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食品用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加强对食品用油经营者的准入管理,严格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责任到人,对辖区内所有生产食用油的企业进行检查,建立健全食用油生产企业监管档案,严格规范生产环节食用油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切实做到摸清辖区内食用油经营者的情况,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出厂检验能力)。对证照不全或生产行为不规范的,责令整改、依法整治和清理。
二是主动出击,加强监管力度。通过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加大对食用油生产环节的监管力度,突出对城乡结合部和边远乡镇等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执法检查。特别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制度,做到检查区域不留死角,检查责任落实到人,检查密度日益加强。加大对食用油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的违法行为。
三是严格监督食品油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质检总局《食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的要求,严格规范食用油生产者的生产行为,依法监督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和落实进货台帐,拒绝购进劣质原料,把好食用油原料进货关,切实保障食用油生产环节安全。
四是建立健全全程监管和执法联动机制。在执法过程中加强信息沟通,同时跟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健全监管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形成联合执法,实现对“地沟油”和非正规生产食用油的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