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桐乡市首例不安全食品召回顺利实施,标志着食品召回程序已正式启动。自《桐乡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以来,桐乡局对本市范围内食品企业生产的酱腌菜、糕点、饮料、酒类等几类产品进行了重点抽样检查。1月23日,桐乡市高桥光明食品厂生产的散装“年年糕”经嘉兴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项目中的“菌落总数”不符合GB7099-2003标准要求。根据该《办法》有关规定,我局立即通知桐乡市高桥光明食品厂,明确告知该批产品属不安全食品,应当予以召回。当日,该企业向桐乡局提交了《不安全食品召回报告》,根据实际情况确认该批产品为三级不安全食品,并立即开展了主动召回行动,向相关单位及消费者发送《不安全食品召回通知书》,告知该批产品的相关情况,要求立即停止销售及食用。至1月25日,从该企业提交的《不安全食品召回行动进展报告》显示,该批不安全食品总量为150公斤,已销售的75公斤悉数追回。为此,桐乡局对该企业再次进行了现场检查,对该批不安全食品的数量及现状予以确认并进行了现场封存,要求企业查明产品不合格的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桐乡局还对相关消费者进行了调查,进一步确认产品的销售及消费情况。经查证,该批不安全食品已全部召回,未对消费人群造成损害。目前,桐乡局已对该企业生产的不安全食品行为予以立案,并按有关规定作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