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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出通知要求 做好春节期间供港澳水果检验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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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日,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为确保春节期间供港澳水果的质量和安全,让港澳消费者吃上放心水果,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检验检疫机构严把检验检疫关,加大供港澳水果查验和实验室检测力度,防止不合格水果出境。

  据统计,2006年12月以来,经检验检疫合格的供港水果共2000多批、3万多吨,包括苹果、梨、橙、柚、橘、西瓜、哈密瓜、荔枝、芒果等种类。期间,检验检疫机构对抽取的50份样品进行农药残留和重金属检测,项目包括甲胺磷、滴滴涕等有机磷、有机氯、氨基甲酸酯、氯氰菊酯类等农药以及汞、砷、铅、镉、铬等重金属,所有检测结果均符合我国安全卫生标准。

  据悉,自2006年9月以来,国家质检总局已对供港澳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实施注册登记制度,以便对水果种植、包装和储运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供港澳水果安全。
作者:夏文俊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2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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