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标委会的章程,1~2年召开一次年会,委员的任期是4年。2000年1月13~15日在昆明召开了标委会的一届二次会议(99'年会),并召开了新技术交流会。
2000年12月26~28日在海口召开了标委会的换届会议,即二届一次会议。
2003年4月将召开标委会的二届二次会议(02'年会),并进行新技术交流。
二、主要工作任务
本委员会的专业范围包括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及监控系统、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等设施的标准化。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施的建议。
按照国家有关制定、修订标准的原则,以及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方针,负责组织制定我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体系表,提出制定、修订交通工程设施(公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计划,协助组织我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审工作。
负责组织我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送审稿的技术审查工作,提出审查结论意见,提出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的建议。
受标准制定部门的委托,负责我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宣贯、解释工作;对本行业已颁布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向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我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成果奖励项目的建议。
受国家技术监督局委托,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204)以及其他有关国际组织对口的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化技术业务工作,包括对国际标准文件的表态,审查我国提案和国际标准的中文译稿,以及提出对外开展标准化技术交流活动的建议等。
受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化范围内质量标准水平的评价以及引进项目的标准化审查工作,并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标准化水平分析报告。
受委托承担我国交通工程设施企业标准的制定、审查、宣贯、咨询等技术服务工作。
受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办理与交通工程设施标准化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工作程序
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关于编制标准计划的要求,提出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的建议,报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经协调后,列入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计划项目,分别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达。
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计划,协助组织计划的实施,指导和督促标准起草单位进行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
标准起草单位在调查研究和试验、验证的基础上,提出标准征求意见稿。经与秘书处协商后分送技术委员会有关委员、通讯委员和顾问征求意见。标准起草单位对所提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对标准进行修改,提出标准送审稿,报秘书处。
秘书处根据标准的专业内容提出参加标准送审稿审查的委员及专家名单,与标准送审稿一并送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审阅,同意后把标准送审稿提交有关委员及专家进行审查(会审或函审)。秘书处应在审查会前一个月或函审投票前两个月,将标准送审稿(包括附件)提交给审查者。审查时原则上应协商一致。标准送审稿必须有全体审查者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会审时未出席会议,也未说明意见者,以及函审时未按规定时间投票者,按弃权计票)。
对有重大分歧意见的标准或条款,须有不同观点的论证材料。
审查标准的投票情况应以书面材料记录在案,作为标准审查意见说明的附件。审查送审稿,形成报批稿。
审查通过的标准送审稿,由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根据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按要求提出标准报批稿及其材料,送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应对标准报批稿的技术内容和编写质量负责。
标准报批稿经秘书处复核,秘书长签字后,送主任委员或其委托的副主任委员审核,并报标准计划的主管部门审核。国家标准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行业标准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发布。
四、经费
技术委员会的经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筹集和开支。
技术委员会的经费有以下几方面的来源:
1. 国家技术监督局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经费;
2. 委员应由所在单位,每人每年交纳3000元经费,通讯委员每人每年交纳不少于1500元的标准经资助费;
3.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标准化工作的资助;
4. 开展本专业标准化的咨询、服务工作的收入;
5. 其他收入。
技术委员会的经费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办公经费;
2. 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等活动经费;
3. 与国际标准化组织联系,交流活动经费(参加国际会议或出国考察的费用除外);
4. 翻译、出版有关交通工程设施标准化文件、资料经费;
5. 其它。
五、工作开展情况
(一)ISO/TC204国内工作
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和推进国内交通工程领域标准化的工作,
对国际上,标委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承担着ISO/TC204国内的工作,并一直注重加强本领域的国际交流。1997年参加了TC204 澳大利亚会议、第四届ITS大会;1998年参加了TC204/WG14巴黎会议、TC204汉城会议、第五届ITS大会;1999年参加了TC204蒙特利而会议、第六届ITS大会。
自承担归口工作以后,标委会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派专家加入工作组积极地介入了工作组的标准研究工作,?quot;前方障碍预警系统"、"路侧障碍预警系统"、"曲线段盲区及立交区警告系统"、"道路车辆-适应性巡逻控制系统"等。TC204及其各工作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每次工作组会议要完成以下工作:
*对各工作分组的标准草案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包括:
**对于每一标准草案进行讨论,并取得共识
**进一步限定标准要求,讨论与其它相关标准的议题
**制订新的工作计划
*对于公众提议讨论并投票;
*复审和制定新的研究工作计划;
*讨论并确定了TC204全体会议报告。
TC204的全体大会上,各工作组之间相互了解标准项目的进展情况,协调各工作组之间的工作
从2000年年初,由公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协调,将TC204的国内工作移交所内的国家ITS中心。
(二)部门专项"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综合标准化研究"项目
为了改变交通工程设施的标准化工作滞后于公路建设的状况,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交通部主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国家计委决定立项开展"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综合标准化研究"。于1997年12月签署研究合同,正式立题进行研究。
项目自1996年8月开始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1996年年底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后,制定了项目的实施方案,并于1997年11月进行了"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综合标准化研究"实施方案论证会,通过了专家论证。于1997年12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部与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签定了项目合同。
项目进行过程中,一直受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部的关怀和指导。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积极组织内部设计、工程、检测、科研开发的主力人员参加项目工作,并吸收新疆高等级公路管理局、安徽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江苏省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长安大学、河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院、北京市市政设计院、北京深华科交通工程有限公司、河南许继集团、上海海运学院、北京飞达公司、北京诚达公司、上海嘉艺冷弯型钢厂、常州市交通器材设施厂、北京三友集团等单位共同参与工作。
"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体系及目录"初稿完成后广为征求意见,并于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999年会上经标委会委员代表分组讨论。根据年会上讨论意见进一步修改。修改稿于2000年12月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二届成立大会上以草案形式进一步征求意见,形成目前的标准体系及体系表。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共立项制订交通工程标准项目共25项,已经审查的标准全部达国际水平以上。
在历时四年多的研究中,各方共同努力,在交通工程标准体系以及交通工程设施的各个标准项目都进行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整个项目取得了以下主要成果:
1 首次建立了交通工程设施标准体系及目录
通过此标准体系表,就能获得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体系较形象、直观和系统的概貌,是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制订、修订规划和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
2 基本健全了交通安全设施标准体系
这个基本健全的交通工程安全设施的标准体系从各类安全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质量评价以及主要产品的技术要求等,全方面地规范了市场上产品的质量,统一了设计的标准,保证了施工的质量和验收。使设计、施工、管理单位以及质量监督部门、企业都有法可依,为我国高速公路的建枋乱捣⒒恿司薮蟮淖饔谩?br>
3 制订了一批高速公路收费、监控、通信急需标准项目
目前机电系统的标准的制订较交通安全设施的标准制订稍微滞后,根据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体系研究的成果,确定并制订了一批技术相对成熟、而且急需的机电系统的标准,以指导规范目前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生产。
这些标准涉及收费、监控、通信等的产品技术条件、设计、施工、验收等各方面。这些标准规范陆续地发布实施,将会积极地促进我国高速公路机电项目的建设。
4 培养了一批交通工程设施标准编制的技术队伍
共有16家单位87人次参加了标准编制工作,绝大部分人员没有标准规范的制订经验。
(三)西部科技项目"西部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系列标准研究"
在国家大力开发西部的背景下,针对西部公路建设的特殊自然、经济条件,系统分析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体系、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系列标准应用于西部的具体要求,修订现有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体系、评价修订现有标准并制订新标准,以指导西部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的建设与应用。实现西部公路行车快速、安全、舒适。和交通部签定了西部科技项目"西部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系列标准研究"的课题合同。
从我国交通工程设施标准规范的现状出发,针对西部自然、经济环境的特殊性和公路交通建设需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
(1)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体系修订;
(3)制订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的新标准20项以上;
(4)基于标准的使用手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使用指南、公路收费标准使用指南。
课题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承担,标委会秘书处承担标准体系的修订任务。制订20项以上公路交通工程设施的新标准,也由标委会归口,进行具体的标准项目立项、审查等管理工作。
"西部交通工程设施系列标准研究"项目将进一步提高公路交通工程设施标准化水平,推动交通工程设施标准化的发展。
(四)标准项目制修订
标委会自成立以来,归口管理的标准制修订项目已经发布实施的共 项,进行中的共 项。具体清单参见网站相关文件。
(五)其它工作
按标委会的工作任务要求进行的标准宣贯、标准归口管理、技术交流(包括国外交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