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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四比四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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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局开展服务企业“四比四看”活动精神,树立质监良好形象,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多措并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业务素质,全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专业常识以及执法行为规范化的学习,把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作为工作中的常修课和必修课,提高执法水平。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权责任明细化,切实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事。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有关信息公开制度,让权力在监督下运行,为社会创造平等的法制环境。

  规范行政执法文书。行政执法文书做到以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执法依据,做到格式统一、表达清楚、用语规范,推行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文书内容严谨、寓于说理性,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及时立卷归档。

  严格依法行政,确保职能履行到位。在企业和社会聘请了60余名行风监督员,定期反馈工作人员的执法信息;先后五次召开企业人员座谈会,征求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逐渐形成了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的良好风气。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风险预防。抓好风险分析,积极查找岗位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措施。进一步梳理工作流程,实现“制度管人,流程管事”,通过制度的约束和规范,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严格监督机制化。严格遵守“意见反馈卡”和行风督察制度,通过“意见反馈卡”和行风督察,及时了解执法和服务人员的工作质量、收费情况、吃拿卡要报情况和执法情况等。对违纪人员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实行细致化服务。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强化对一些企业的跟踪服务,认真仔细地帮助他们查找问题的原因,限期进行整改,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作者:徐希芳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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