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质监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 9月上旬,昌平区质监局对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九类涉及公共安全的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
执法人员依法对危险化学品、防爆电气、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等生产企业的原料进厂、生产环节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了检查,并要求企业严格依照标准组织生产,建立健全原材料进厂和产品销售台账,实现产品质量安全的可追溯源,提高产品质量控制水平和保障能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个别企业台帐记录不全和计量器具超过检定周期等问题,执法人员依据相关规定,给予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