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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质监局召开“阳光案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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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增强质监系统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案件审理工作的公正性与准确性,9月14日,山东省平邑县质监局举行了“阳光案审会”。平邑县法院、纪委、地方镇政府、22家企业法人应邀参加了此次案审会议。平邑县质监局徐海峰局长等全体领导班子出席了会议。

  此次“开门案审、阳光裁量”现场会审理了1起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行政案件。在听取执法人员介绍了案件来源、调查取证过程、证据材料收集等情况后,参与“阳光案审”的案审委成员对违法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得当、调查取证的全面性、文书的规范性、事实认定的准确性、拟作处罚决定的适当性等内容进行了全面审理。

  案审委员会在集中专家和委员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形成了一致的审理意见。与会的各界代表对平邑县质监局公开集体审理行政处罚案件的做法予以高度肯定,并提出了一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阳光案审”活动是通过将原先行政执法部门的内部案审会改为阳光审案,进一步增强了执法工作的透明度,提高了办案质量和社会公信力,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今后,县局将进一步扩大阳光审案参与范围,规范行政处罚行为,大力推广“说理式执法”、“阳光案审”制度,使行政执法工作更加公开透明,更加客观公正,以实际行动树立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质监形象。

作者:徐希芳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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