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 《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体育运动项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文化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五个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规定(以下简称“五个规章”),已经2006年10月12日市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五个规章的主要内容:
一、五个规章对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的共性问题作出了一致性规定。主要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结合行业特点予以细化,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教育培训制度、检查巡查制度等。第二部分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从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的角度出发,对经营场所的安全提出了一致性规定,如: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变配电室、应急广播、容纳人数等。
二、针对各类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管理的特殊性,五个规章针对行业特点作了相应的特殊性规定。
星级饭店的特殊性规定主要是:疏散指示图和安全须知的设置要求、危险物品的使用储存要求。
餐饮的特殊性规定主要是:排油烟管道的定期清理、液化石油气的安全使用要求。
商业的特殊性规定主要是:主要和辅助疏散通道、无购物出口、促销活动的安全。
体育的特殊性规定主要是:体育器材的安全要求、救生员配备要求。
文化的特殊性规定主要是:舞台幕布、银幕的防火要求、安装人员流量统计装置要求、视频设备开机安全提示要求。
这些特殊性规定,更体现了行业安全生产的要求和特点,是本次立法新增加的内容。
五个规章重申了综合监管、专项监管、行业监管的体制。由于综合监管、专项监管的职权已有专门的法律规定,本次立法主要是规定了行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行政处罚权,以体现行业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和责权统一。
制定和颁布五个规章有利于促进首都和谐发展,有利于促进企业和行业监管部门责任的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五个规章对企业主体责任做了具体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增加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健全企业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救援水平。只有严格按照五个规章要求,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强化责任意识,才能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创建安全型企业。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五个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市旅游局已经下发《<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宣传贯彻落实工作方案》,全市星级饭店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扎扎实实做好五个规章的落实工作。区县旅游局要督促抓好本区县一、二星级饭店的培训教育和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尽快整改,一时难以达到规章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的,要采取相应补救措施,制定计划,落实安全投入,尽快完善条件。
规章实施后,有关部门检查发现仍然达不到规章要求的安全生产条件,将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