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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河通航标准》强制性行业标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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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部发布《运河通航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运河通航标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S180-2-2011,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运河通航标准》第1.0.3条、第4.1.3条、第4.2.1条、第4.5.3条、第4.5.4条、第4.5.5条、第5.4.1条、第5.7.2条、第6.2.3条和第6.2.4条中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运河通航标准》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编制完成,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交通运输部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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