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打造“阳光质监”,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质监局建立三项制度,扎实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
一是建立领导责任机制。成立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质监工作、政风行风建设两手抓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从局机关各科室到直属事业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做到分管领导有压力、工作人员有担子,切实以评议工作促进日常工作、以日常工作检验评议效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全面推行党组定期例会听取行风评议工作汇报制度和重点工作督办通报制度,每季专题分析研究一次民主评议工作,梳理小结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党代表、企业代表视察评议建议、意见、提案等工作落实情况,总结剖析工作经验和存在的不足,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并制定明察暗访工作制度,对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定期进行暗访督察,确保系统行风建设稳步提升。
三是建立目标考评机制。把行风建设纳入日常考核体系,制定了《效能提升和形象建设日常考核办法》、《效能提升和形象建设日常考核表》,实行日抽查、月公示、季通报、年终考核评比,对行风建设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