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辽宁沿海经济带科学、和谐发展,发挥认证工作优势,强化认证监督与服务,辽宁沿海经济带七城市大连、丹东、锦州、营口、盘锦、葫芦岛、朝阳质监局正式签署了《辽宁沿海经济带质量技术监督认证工作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辽宁沿海经济带七城市质监局将以产业聚集区和产业基地为认证工作切入点,积极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管理体系认证和国际通行认证工作的开展,使区域内产品立足国内,走向世界,增强市场竞争力。要在大连长兴岛临港工业区等六个重点发展区域,根据各自特点,建立各具特色的认证工作领域。
《合作协议》还提出,辽宁沿海经济带七城市质监局要在十六个方面建立七大合作机制。即建立推动认证发展工作机制,建立认证执法监管共建机制,建立认证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建立检测资源共享机制,建立监管经验交流机制,建立认证执法培训机制,建立认证联合宣传机制。以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法治化、科学化、国际化认证工作机制的建立。
合作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辽宁沿海经济带七城市质监局认证工作区域合作机制的成功建立,七城市质监局思想观念进一步融合,认证工作进一步联动,将在认证监管、服务、检测、信息等方面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构建法治认证、科技认证、和谐认证工作体系,进一步推动辽宁沿海经济带质量工作的又快又好发展。
同时,为确保辽宁沿海经济带认证工作合作机制有效运行,七城市质监局与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签署了《辽宁沿海经济带质量技术监督认证技术服务合作备忘录》。双方将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产品认证,以及碳排放核查与认证等方面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