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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德州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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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5日,山东省德州市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会议召开,德州市质监局郭萍局长在会上作典型发言。德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徐春福主持会议,德州市副市长康志民做重要讲话,德州市卫生局、商务局等20余个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郭萍局长在发言中指出,全市质监系统将认真贯彻落实德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认真履行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并着力从五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加强农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坚持“政府领导、从严监督、规范提升、逐步减少、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不断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生产假冒伪劣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的小作坊,依法严厉查处并及时报请政府予以取缔。

  二是加强产品面向农村销售的中小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从严开展对获证中小食品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在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标识标注等方面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获证生产企业不能持续保持取证条件的,依法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农村食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对于监督检查、投诉举报、抽样检验等工作中发现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标注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始终保持对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是大力提升农村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全市质监系统将进一步将工作重心下移,各县级局将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严查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基层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添置必备的检测设备,满足区域食品检验检测工作需要,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消费。充分利用九月份“质量月”的有利时机,强化宣传工作,采取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方式,向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学生儿童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对质量不合格、不安全的食品及时发布公告,切实提高农民群众识假辩劣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

  在会上作典型发言的还有市药监、农业、工商部门负责同志。

  会后,德州市质监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作者:井凤燕 来源:德州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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