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计量器具准确程度,密切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备受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关注,作为计量监管部门,为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近日,山东费县质监局联合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发文,(《关于对医用计量器具进行周期强制检定的通知》(费质监发〔2011〕37号))组织开展全县医用计量器具周期强制检定工作,通知定于9月15日起对全县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使用的医用超生源、心电图机、血压计实施强制检定和监督管理,并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