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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质监系统集中销毁报废液化气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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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山西太原市质监系统集中销毁了一批报废液化气瓶。
 

  液化气瓶的使用寿命是15年,一般家用气瓶每4年应安检一次。“超期服役”或未经检验的液化气瓶,必须到指定机构检验或做销毁处理,否则充气后继续使用或存放,极易引起燃气泄漏、爆炸等危险。当日在位于尖草坪区柴村的山西省锅检所液化石油气气瓶检验站现场,集中了太原市质监局近期安全大检查中查处并没收待销毁的报废气瓶236个。在质监部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一个一个报废气瓶被专业人员用液化气钢瓶压扁机压扁销毁,防止液化气气瓶再次回收使用。

作者:刘晓霞 李响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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