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宁河县质监局执法人员针对该县辖区内销售的手机等通信产品开展了3C认证执法检查。检查发现未按规定加贴3C认证标志的问题手机3台。针对以上问题,该局对销售未加贴3C认证标志的单位及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进行了回访检查。
此次共检查县内手机经销企业10家,涉及10余个品牌20余台手机。同时,他们还检查了家电、电脑经销企业4家,共计检查带有移动通信模块的平板电脑类产品5台。检查发现,平板电脑类产品普遍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相关规定,按要求取得了相关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按规定加贴了3C认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