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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企业主体责任督导组到平邑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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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1日,山东省临沂市质监局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导组到平邑检查指导工作。平邑县质监局纪检组长李亮陪同。

  督导组首先听取了平邑县质监局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工作汇报。随后,根据山东省质监局全面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工作考核细则,督导组对平邑县质监局工作机制、宣传工作、培训工作、企业落实、监督检查、地方政府领导作用、满意度、工作创新等方面进行了检查指导。督导组高度评价了平邑县局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所做工作和取得的成绩,并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今年以来,为更好督促食品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安全,针对该县罐头企业多、监管量大、人员少、监管难度大的实际,平邑县质监局采取日常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了较好效果。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我们当场做出责令改正,要求企业停产整顿,暂扣其生产认可证,待企业自认为整改合格后,向平邑县质监局提出书面验收申请,局安排食品科审查人员与执法人员一起对该企业进行验收,合格后允许其恢复生产,否则继续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此项举措的实施,确保了食品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为百姓营造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作者:徐希芳 来源: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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