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携带月饼入境不可超限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近日,皇岗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在皇岗口岸入境小车道发现一辆小车上携带了100多公斤月饼,远远超过入境携带食品规定中所允许的数额。由于车主无法按要求提供合同、发票、货物清单等有效单证,该局工作人员在耐心与其沟通后,将超出限量部分的月饼作退港处理。
 

  中秋佳节将至,许多入境旅客希望从香港带一些月饼送给家乡的亲朋好友,以分享快乐、表达祝福。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旅客,入境旅客需要按照检验检疫相关规定携带限额内的月饼。
 

  根据规定,入境旅客随身携带食品以旅途合理自用为原则,每日每一品种食品以原厂运输包装“一箱”为限,每人每日携带食品总量不超过20公斤。超出限量的视为贸易行为,旅客应当按要求提供合同、发票、货物清单等相关单证,向入境口岸检验检疫部门报检,缴纳相应检验检疫费用,接受口岸检验检疫部门的检验监督,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境。入境旅客不能提供单证或提供相关单证不齐、无效的,口岸检验检疫部门对其携带的超出限量部分的入境食品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作者:奚汉通 吕晨辰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2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