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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等四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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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等四方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  促进天津外贸发展
 

  8月30日,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天津检验检疫局、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天津WTO咨询服务中心在天津共同签署《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天津市副市长任学锋出席签署仪式。
 

  本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是国家质检总局与天津市政府继签订《关于推动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建设、促进天津经济发展合作备忘录》后,在加强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合作的又一重要举措。四方决定,开展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方面的合作,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高天津出口企业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能力,推动天津外向型经济快速、持续和健康发展。根据该合作框架协议,四方将在深化技术性贸易措施研究合作、建立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资源共享渠道、提升天津TBT/SPS通报评议工作成效和水平、联合培养WTO国际化专业人才队伍、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工作经验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此次合作,对提升天津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降低技术性贸易措施对天津经济的影响、促进天津口岸外贸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当天,任学锋与魏传忠进行了友好会谈。会谈中,任学锋介绍了天津近几年外贸经济发展情况,对天津质检两局在促进天津经济转型升级中做出的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近几年,天津对外开放不断扩大,财政收入稳步增加,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济发展呈现良好态势,这与天津质检两局推进业务改革、完善服务机制、创新服务举措等方面所做的工作是分不开的。魏传忠对天津质检两局在服务口岸建设、服务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和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希望天津质检两局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强化服务,为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天津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作者:汪旭东 宋君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1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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