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天都市报》报道,记者27日从武汉市交管局获悉,该局不再将违法纠正量作为对路面交警工作的考核标准,取而代之的是路面交通秩序和道路安全畅通程度。
据报道,武汉市去年交通罚款额达到1.5亿元。社会人士就此提出质疑,交管部门对交警的“处罚任务”考核,是不是在搞罚款创收。武汉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称,以往路面值勤交警每人每天有不少于15起的违法纠正量,这一规定无形中让路面值勤民警有完成处罚任务的认识,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路面管理。
新的考核思路为:以交通畅通、安全为目的,即路面交警的绩效是根据一定时间、一定地段,路口的行人、机动车的违法数量,以及路口的通畅程度来定。
相关负责人称,这种新的考核思路正在相关交通大队试行,并将在进一步完善后全市推广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