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桶装纯净水生产经营行为,保证广大群众饮用水安全,山东省郯城县政府确定于8月30日——9月11日在全县开展桶装纯净水集中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活动有县经信局牵头,分为生产环节检查组、流通环节检查组、消费环节检查组,三个组分别由县质监局、工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重点检查纯净水企业证照是否齐全;是否严格按照获证时的标准组织生产,是否降低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有无使用“PET桶”、利用废旧塑料、回收料生产的饮水桶灌装纯净水现象,灌装桶质量是否合格;是否切实把好生产过程质量和产品质量关;纯净水生产过程的环境卫生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标识和包装是否规范;企业是否建立了生产销售记录、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以及原材料进货验收记录。
郯城县政府对此次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吴永侠副县长在动员讲话中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无证生产企业要坚决拆除其生产设备,发现一家拆除一家,绝不姑息,发现“PET桶”要全部没收销毁;在流通和餐饮环节发现经销和使用无证企业生产的桶装水和使用“PET桶”桶装纯净水要全部没收其不合格商品,并作出相应的处罚。新闻媒体要对检查活动进行跟踪报道,对违法单位要给予曝光,并公告全县获证企业桶装水生产企业名单和桶装水质量情况。
目前,由郯城县质监局负责的生产环节检查组共出动车辆4车次,执法人员12人次,共检查违法生产纯净水企业2家,拆除了相应生产设备。